悲秋寒蜩IP属地:海南·儋州 发布于59分钟前
狂龙出狱但值得(de)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(wei)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(jing)鸟人(🗣)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(🦄),“周(zhou)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(👳)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(🚌)手则通过音集协(🥊)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(bao)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(🎗)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(📘)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(🤡)会员,其(🏉)音乐作品版(📠)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(🚦)责(ze)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(liao)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(🏺)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(📳)司所有(you),而无需纳入音(yin)集协的账(💛)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(👍)解的代价也必(💷)然(ran)是(shi)向鸟人公司交(jiao)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(yong)职务之便为(🏮)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(🏩)月日(ri)中国裁判(📻)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(shi)判决书显示(shi)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(hui)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(🎻)音乐电视作品的侵(qin)权,并(bing)主张(zhang)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(🏸)竟应由音集协还是(shi)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(🤗)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(🌱)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(xiang)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(😄)公司仅为《好歌天(tian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(zhe)作权无证据证(zheng)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