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依法巴梅兹IP属地:新疆·喀什 发布于29分钟前
青蛙军曹但(dan)值得(de)注意(yi)的是,南都(dou)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(⬜)时也是北(🕡)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(niao)人公司”)的控(kong)股人兼总经(🌨)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(🍰)取版权(📷)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(😖)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(🈳)。 “鸟(niao)人公司是音集(ji)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(🔐)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(♓)(you)音集协负责(💰)向索赔”,上(📤)述报料者(zhe)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(ci)外鸟人公司(😤)向发起的大量(💴)诉讼最终以(🤺)和(he)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(👽)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(wei)其个人公(gong)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(gong)布(bu)的一份民(🗑)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(dong)北》等首音乐(le)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(🥢)主张每首歌元(yuan)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(yin)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(👣)(qi)诉讼(🎒)(song)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(🧔)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(😳)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(🚓)告应为中国音像著(zhe)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(ben)案中(zhong)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(😳)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(😁)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